邯郸市图书馆接受文献资料捐赠细则


    邯郸市图书馆欢迎社会各界向图书馆慷慨捐赠文献资料,各界捐赠一直是本馆获取文献资料的重要途径。为继续做好文献捐赠工作,特将本馆文献捐赠细则公布如下:

一、捐赠文献的入藏范围

1、中外珍稀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名家手稿、革命历史文献、各地方志、家谱等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本馆全面接受捐赠。

2、地方文献:(1)、记载或反映邯郸地域范围内自然和社会各方面内容的文献;(2)、邯郸籍或在邯郸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有关人物的著述及其研究资料;(3)、本地区各种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包括图书,杂志、报纸、图片、拓片、手稿、音像资料、电子文献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献(含稿本、油印本、征求意见本等)。

3、凡本馆未藏的其他文献资料品种或复本量较少的文献资料。

4、有学术研究和史料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5、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出版物和不符合本馆文献建设发展方向的文献,本馆不予接受。

二、入藏方式

1、捐赠资料属于地方文献的,归入地方文献阅览室1-2册(件)永久保存,只对读者提供阅览概不外借。

2、具有研究、收藏价值以及珍贵的文献资料均收入典藏本书库1-2册(件)永久保存,只对读者提供阅览概不外借。

3、一般性的文献资料,按类归入各阅览室供读者借阅。

4、捐赠图书属正规出版物的,除地方文献阅览室、典藏书库留存外,按类归入各阅览室(1-5册)供读者借阅,剩余供给其它省、地市图书馆交流使用。

5、捐赠的非正式出版文献除地方文献阅览室、典藏书库、内部书库留存外,不再入藏各阅览室;剩余文献只留做供给其它省、地市图书馆交流使用。

三、相关事宜

1、捐赠文献一经接受并办妥有关手续,其所有权和处理权等所有相关权益即归邯郸市图书馆所有。

2、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图书扉页签名、赠言。

3、捐赠文献一经接受,本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通过邯郸市数字图书馆网站定期发布接受捐赠文献信息,对捐赠者的善举予以宣传。

4、对捐赠大宗有较高价值文献者,还将授予邯郸图书馆名誉馆员证书,必要时可设专架或专室予以收藏、展示,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

5、捐赠者的后人凭捐赠证书享有对其捐赠文献的免费阅览、拍照、复制等权利。

6、邯郸市图书馆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捐赠联系方式:

凡热心公益事业,有意向邯郸图书馆捐赠文献的相关人士,请与邯郸图书馆采编部联系。

联系电话:(0310)3129065。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99号文化艺术中心东侧

邯郸图书馆 采编部      邮编:056008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