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点亮冀韵”朗读大赛 活动的通知


 

 

共享工程各市级(含辛集市、定州市)支中心:

为推动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活动的开展,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的互动性,激发基层群众参与热情,河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于近期启动“点亮冀韵”朗读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范围

热爱朗读的个人。根据年龄进行划分,14周岁及以下为少儿组,14周岁以上为成人组。

二、 赛事安排

 赛事时间:20176月—2017年8

1、        宣传推广阶段:

时间:201761-614

请各市级支中心配合活动实施,广泛印发、张贴活动海报,利用各类场所和设备,播放活动宣传片,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相关宣传资料电子版可在河北省共享工程交流群中下载。

2、        报名及初选阶段:

时间: 2017615日—7月20

参赛选手利用手机或其他录音设备录制音频(支持MP3WMAWAVFLAC等文件格式),可根据自身需求添加背景音乐,录制完成后将音频文件上传至大赛邮箱,截止时间为630日。省中心会组织专业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审听,选出110位选手的作品参与晋级赛。

3、        晋级赛阶段:

时间:2017721-831

入围选手重新选择书目内容录制音频,按需添加背景音乐,并撰写朗读书目的阅读感悟,文件同时上传至大赛邮箱,截止时间为810日。

8月11-824日期间,省中心将入围选手的晋级赛作品分批在省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

8月25日起由公众在省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投票。投票期间省中心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点评和指导。获奖结果将在831日于省中心网站及省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参赛要求

1、朗读内容不限体裁,朗读作品从国内正式出版物中选择,鼓励选择包含河北元素,体现河北人文精神的诗、文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

2、每位参赛选手,只能有一首作品参赛,朗读时间控制在3-5分钟左右。

4、选手朗读作品前,需先介绍朗读书目、作者(此部分不计入时长),然后开始朗读书目中的一段文字。

示例:《荷花淀》,孙犁。

上传音频统一命名为:所属地区+姓名+组别+书目+作者。

5、晋级选手撰写的阅读感悟,要求采用word文档,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上传文档统一命名为:所属地区+姓名+组别+书目+作者。阅读感悟须原创,不得抄袭。

四、版权说明

省中心拥有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汇编权。所有参赛作品,省中心有权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活动宣传、阅读推广等用途,不另付酬金或版权使用费。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文化共享资源中心。

五、联系人

 河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

 大赛邮箱mlhebei@163.com

河北省共享工程交流群:31758969

联系人:张美林   田  磊 

  话:0311-67593071675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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